《合肥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規范》印發實施
10月17日,記者從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合肥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規范》已經印發實施。
城市活力:
鼓勵功能用途 相似用地混合設置
所謂“控制性詳細規劃”,通俗理解就是用以控制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的規劃。
《合肥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規范》提出,為提升城市活力,除涉及公共安全、環境保護及特殊功能需求的項目外,鼓勵功能用途、環境要求相似或相互間沒有不利影響的公服、商服、工業、倉儲、公用設施用地等混合設置,倡導公共活動中心地區、交通樞紐區、沿山濱水等地區加強用地混合。
在滿足生態環境、運行安全、系統布局等要求的基礎上,鼓勵交通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結合商服、公服、工業、倉儲等復合設置。鼓勵社區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與商服、公服等建筑統一規劃建設。
生態環保:
新建住宅綠地率一般不低於40%
隨著生活環境改善,在家門口開門見綠,推窗是景,正成為越來越多人的期待。本次新規范對新建住宅項目內的綠地率提出了具體要求。
新建住宅項目內綠地率一般不低於40%,臨近城市綜合公園,城市更新項目、軌道交通場段上蓋區域的綠地率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於35%。
商業、商務金融、交通運輸、公用設施等用地的綠地率一般不低於20%。大型商業設施、公交首末站等市政公用、交通運輸設施用地,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於15%。
機關團體、科研、文化、娛樂康體、教育、體育、醫療衛生等用地的綠地率一般不低於35%﹔中小學、幼兒園採用可比綠地率進行綠地率測算。
交通出行:
明確不同功能地區路網密度
新規范明確,規劃快速路道路紅線寬度不應超過70米,城市主干路道路紅線寬度宜為40米∼50米,城市次干路道路紅線寬度宜為20米∼35米,城市I級支路宜為14米∼20米,Ⅱ級支路的道路紅線寬度不宜小於6米。
軌道和軌道站點穿越的城市地塊,鼓勵“軌道+土地”開發模式,優先考慮同步建設,劃定同步建設區。軌道交通站點200米范圍內應優先布置商業、辦公、社區服務等功能,鼓勵綜合開發,促進項目功能復合多元化。
道路建設應優先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路權,設置獨立的步行系統和非機動車系統,營造安全、連續、方便、舒適的慢行環境。在居住區、商業辦公區、軌道交通站點和常規公交樞紐站等,應設置非機動車停車場地。
公服設施:
提倡“一老一小”結合設置
新規范提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分為公共管理、教育、文化、體 育、醫療衛生設施、社會福利設施等六類,按中心型、 網絡型分級配置。
幼兒園(托兒所)、小學、初中的配置應兼顧服務半徑、千人指標與教育資源配置現狀,優先考慮教育資源不足區域,相應補齊教育設施短板。幼兒園服務半徑不宜大於300米,小學服務半徑不宜大於500米,中學服務半徑不宜大於1000米。
今后,合肥提倡“一老一小”結合設置,同時養老設施宜與文化和體育活動、社區助餐點、教育設施統籌規劃,結合設置。
注重構建兒童友好街區空間,“15 分鐘生活圈”內重點完善兒童公共服務設施、活動場地、慢行系統和學徑網絡等﹔“5∼10分鐘生活圈”內優先配置滿足嬰幼兒和學齡前兒童日常需求的服務設施、游樂場地和步行路徑,滿足兒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長發展需要。
合肥通客戶端-
合報全媒體記者 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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