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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洗錢犯罪 安徽檢察機關去年起訴案件同比增加7.75倍

2022年01月12日11:34 |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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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合肥1月12日電(韓震震)2021年,安徽檢察機關起訴洗錢犯罪案件37件47人﹔全省人民銀行共接收金融機構可疑交易報告547份,開展反洗錢調查338次,向公安等偵查機關移送線索317份……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共同舉辦新聞發布會,介紹去年反洗錢相關工作。

新聞發布會上,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陶芳德介紹,2021年,安徽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洗錢犯罪案件13件,立案監督28件,起訴37件47人,辦案數量同比增加明顯,起訴案件件數、人數同比分別增加7.75倍、6.33倍。在省檢察院強力推動下,全省基本消滅辦案空白點。

去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洗錢罪作了修改,明確將“自洗錢”入罪。安徽省先后起訴5件“自洗錢”犯罪案件,其中1件為全國首批“自洗錢”案件。

“所謂自洗錢,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上游犯罪之后,對違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自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為。”陶芳德說。

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是安徽省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該行副行長趙永紅也對反洗錢工作情況作了通報。

趙永紅介紹,2021年,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之際,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與安徽省司法機關共同謀劃,聚焦風險,開拓創新,強力打開安徽省打擊洗錢犯罪新局面,為全省金融秩序穩定和經濟金融健康發展提供有效保障。

據統計,2021年,全省人民銀行共接收金融機構可疑交易報告547份,分析篩選后開展反洗錢調查338次,向公安等偵查機關移送線索317份﹔共協助公安機關協查案件268起2109次,協助破案38起,涉及地下錢庄、毒品、走私、非法集資、稅務犯罪、網絡賭博、恐怖融資等犯罪類型。

在全國“自洗錢”零判例情況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緊扣“自洗錢”線索認定、“自洗錢”定罪法理等關鍵問題,與公、檢、法等部門廣泛交流研討,形成共識,最終實現安徽省打擊“自洗錢”犯罪走在全國前列。

2021年7月,安徽省合肥市基層法院先后宣判2起涉毒“自洗錢”案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全國首批宣判生效的“自洗錢”案件,具有重要的司法效應和社會效應。

(責編:范曉琳、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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