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安徽省轉辦第十二批信訪件114件

2021年04月20日07:18  來源:安徽日報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安徽,開展為期1個月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察期間,督察組將堅持邊督察、邊移交、邊整改的原則,推動地方及時解決環境問題。

  截至4月19日10時,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十二批環境信訪件114件,涉及環境問題179個。其中,大氣環境問題68個、水環境問題36個、噪音問題32個、土壤問題20個、生態環境問題13個、其他環境問題10個。第十二批轉辦信訪件涉及16個地市,分別是:合肥市(24件)、安慶市(11件)、池州市(10件)、六安市(9件)、滁州市(9件)、阜陽市(7件)、淮南市(6件)、蚌埠市(6件)、淮北市(6件)、馬鞍山市(5件)、宿州市(5件)、銅陵市(5件)、宣城市(4件)、黃山市(3件)、蕪湖市(2件)、亳州市(2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安徽省工作動員會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皖期間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安徽省協調聯絡組《關於認真查處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通知》,依據“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調查核實、立查立改﹔依法依規查清責任,嚴肅問責﹔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當日上述信訪件已交由各市辦理。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信訪件的辦理情況在10天內反饋到督察組,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夏勝為)

(責編:吳西露、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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