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規定 明確收費公路設站收費審批程序

2021年03月11日07:11  來源:合肥晚報
 
原標題: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

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在收費期間還清貸款,應立即停止收費﹔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為了規范安徽省收費公路設站收費審批,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印發安徽省收費公路設站收費審批程序規定的通知》,明確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

對很多人關注的收費期限問題,《通知》明確,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在收費期間還清貸款,應立即停止收費﹔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其中,通過PPP等形式建設的經營性公路項目,在規定期限內按照項目合同約定的收費期限批復。收費期限自實際收費之日起計算。在批復的收費期限內,若國家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並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省人民政府已批復收費期限的收費公路,暫維持不變。省人民政府已批復5年暫定收費期限、尚未批復收費期限的項目,由收費公路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或經營單位提供收費期限測算報告,按照《通知》要求統一批復收費期限。

收費公路設站收費還應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政府還貸公路由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向省交通運輸廳提出設站申請,並提交收費期限測算報告。經營性公路由項目經營單位向省交通運輸廳提出設站申請,並提交收費期限測算報告。申請材料及收費期限測算報告同時抄送相關審核部門。

政府還貸公路由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經營性公路由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對收費公路項目的基本情況、收費站設置、收費期限、收費標准等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設站收費條件的,聯合行文報請省政府審批。(記者 余佼佼)

(責編:關飛、常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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