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城區每戶最多限養一隻犬 39種烈性犬禁養

2021年01月29日07:38  來源:安徽網
 

  “每戶限養一隻犬”、“養犬要登記”“禁止飼養烈性犬”……記者從1月28日上午召開的《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組織實施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1年3月1日起,《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將正式實施。今后,池州市范圍內養犬等行為將有法可依。《條例》規定,對溜犬不牽繩、便溺不自清等不文明行為,養犬人將面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隨著居民養犬日益增多,犬隻數量增長較快,2016年以來,池州市因犬傷接種狂犬疫苗人數逐年上升,犬吠擾民、犬隻傷人等涉犬類警情和政府服務熱線投訴逐年遞增。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有效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提升文明形象,《條例》明確提出“養犬必登記、遛狗必牽繩、便溺必自清、違規必處罰”等多項犬類管理措施。

  對於養犬的市民,《條例》明確要求:不驅使或者放任犬隻恐嚇、傷害他人,不得虐待、遺棄犬隻,要及時給犬齡滿三個月的犬隻接種狂犬病免疫疫苗、辦理養犬登記。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養犬的,每戶限養一隻﹔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不在居民區樓道、露台等公共區域養犬。“犬外出時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引為犬隻挂犬牌、束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為大型犬隻戴嘴套,主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兒童等人員,及時清理犬隻糞便。”

  《條例》還對禁止攜犬進入的場所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包括機關、學校、商場、大型超市、體育場館、游樂園、候車室等人群集中的室內公共場所和設有禁入標識的室外公共場所。此外,《條例》還禁止攜犬進入河道、水庫等水體,禁止攜犬乘坐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出租車的, 應當征得駕駛員的同意。

  《條例》將該市行政區域劃分為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重點管理區基本上屬於城市,一般管理區基本上屬於農村。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養犬政策的差異主要體現在養犬數量、品種、登記、外出管理、經營等方面。據介紹,池州市區養犬重點管理區域為:東至牧之路,南至寧安城際鐵路,西至秋浦河,北至長江范圍內。當天會上還發布了《池州市養犬重點管理區域禁養犬名錄》,本次發布的禁養名錄共涉及所有種類的獒犬以及比利時牧羊犬、荷蘭牧羊犬等39種烈犬。

  《條例》還對公安等多個涉犬管理部門的職責進行了界定,明確了公安機關的養犬主管部門地位,其職責范圍包括但不限於養犬登記、捕殺狂犬等工作,隻要是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養犬活動,公安機關都有權加以管理﹔城市管理部門除了查處影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養犬行為外,還負有收留犬隻等職責﹔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隻的免疫、檢疫、無害化處理和犬類狂犬病疫情監測等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物業管理人做好住宅小區、商業辦公樓內的養犬管理工作﹔衛生健康部門主要是組織做好人感染狂犬病的預防、救治、疫情監測等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要是對犬隻銷售、美容等經營活動進行監管。

  “《條例》的出台對於進一步完善養犬管理體制機制、明確執法監管責任具有重要意義,這是我市養犬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的嶄新起點。”池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童修德在發布會上也呼吁,廣大池州市民做一個文明自律的養犬人,讓養犬贏得更多快樂和尊重,共同營造和諧健康的人居環境。(孫慧娟 記者 朱春友)

(責編:關飛、常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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