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需要大數據思維

張慶亮

2021年01月08日09:25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眾所周知,大數據是計算機、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相結合的產物。隨著大數據的廣泛應用,信息技術日益融入人類生產生活,出現了“數化萬物”這一全新的變化,大數據思維也應運而生。一般認為,大數據思維包括全樣思維、容錯思維和相關思維。全樣思維是指全樣數據而不是抽樣的小數據的思維方式。容錯思維是指全樣數據更強調大概率事件,即所謂的模糊性,必然存在紕漏、異常、錯誤、疏忽等的思維方式。相關思維是指全樣數據注重數據關聯關系的思維方式。大數據思維是從大量的數據中經過分析、挖掘找到解決社會治理問題的答案。社會關系越來越數字化,走向“數據化驅動”的社會治理時代已經來臨。用大數據思維加強社會治理,實現大數據治理,開啟了社會治理的重大轉型。運用大數據思維能夠實現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讓社會治理更精細、更高效、更人性。這就需要加強治理數據思維、建設治理數據平台、創新治理方式方法、加大治理改革力度、提升治理服務水平、培養治理專門人才。

加強社會治理數據思維。一般認為,大數據的本質就是利用信息消除不確定性。大數據的核心價值是通過分析數據探求其中的內在聯系以預測未來趨勢。要注重運用大數據思維加強和指導社會治理,實現社會治理的智能化。事實上,數據作為基礎性戰略資源的地位逐漸顯現,其已經成為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產要素。要充分認識到數據的價值以及其被發掘后產生的新的價值,這對於在社會治理中充分發揮和利用大數據具有重要的意義。要將大數據技術應用於社會治理,明確服務定位,優化資源配置,實現治理思維和方式的創新。要讓數據成為社會治理的“雙鏡”——顯微鏡、望遠鏡。運用大數據思維要注重實現從被動治理向主動治理、從經驗治理向數據治理、從粗放治理向精細治理的轉變。事實上,大數據思維方式的運用,一方面可以消除信息不對稱,使治理主體更多掌握治理對象的信息、動態。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識別風險,從被動地承擔風險轉向主動化解風險。從而減少不確定性,推動社會治理按照預期方向發展。

建設社會治理數據平台。政府要注重加強頂層設計,圍繞社會治理的每個領域建設未來能夠共享的功能齊全、快速便捷的數據平台,提供社會治理需要的精准數據。無論是個人還是組織無時無刻不在生產著大量的數據,隻要與外界或外部發生聯系收集和生產數據就在進行著。數據平台對各類海量信息進行了採集、分析、挖掘,確保海量數據安全存儲、集中管控、及時更新,能夠及時運用於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要加強與商業組織或其他社會組織的合作,共享相關數據信息,利用第三方數據進行社會治理。要加強數據平台之間的合作,注重數據互聯互通,避免形成“數據孤島”。在基層社會治理中,要加強“兩網”——“網絡+網格”的社會治理數據平台建設,實現對人口組成、居民自治、志願服務、公共服務等的全覆蓋,推動社會治理的數字化轉型,進而實現社會治理的數字化服務水平。

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社會治理要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充分考慮和尊重各類不同社會群體的訴求和特點,採取個性化、人性化、智能化、精細化的治理措施和手段。針對社會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將利益相關者的需求和建議收集起來,經過數據的歸納、匯總、提煉借助相關模型進行分析、預測,精准研判、精准對接、精確識別,及時化解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運用大數據技術,可以在數據分析的基礎上了解民情社意、匯聚民意民智,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減少風險。可以從海量的信息中精准獲取所需要的信息,將以往的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變成現實的可能。比如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中,要想完全掌握密切接觸人員的信息,可以直接借助於運營商的技術,通過手機鎖定這些人員,便於后續開展相關防控工作。可以將運營商、鐵路公司、航空公司、海關、微信、支付寶公司等信息進行集成、關聯,運用大數據技術進行處理,提前掌握行程,主動按照預案進行處理。

加大社會治理改革力度。政府、社會、公眾要改革傳統的、被動的、低效的治理手段,運用大數據方法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在社會治理中要實現有為政府和有限政府的結合,但不要幻想政府包辦一切,要實現社會協同和公眾參與,充分發揮社會和公眾等多元主體的作用和力量。將矛盾化解的機制從傳統治理中的自上而下向現代治理中的上下互動、多元參與轉變,將外在的強制約束和規則意識與內在的自我約束和自我意識結合起來,使每一個組織、每一個人都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各地其所,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高水平、高層次的社會治理。

提升社會治理服務水平。在大數據時代,社會治理要從過去的以服務為中心轉向以治理對象需求為中心、以數據為中心,需求數據驅動社會治理成為未來的方向。這就要求利用大數據技術關注社會焦點、了解民眾訴求、梳理民生民意,將日常的記錄治理對象的全面的、海量的、系統的數據進行融合,將不同側面、不同時間、不同領域等的數據匯聚並加以關聯,以便對治理對象有整體性和本質性認識,精准分析治理對象的訴求和偏好並預測其需求和行為。根據這些需求可以做好積極響應,將社會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精細化、個性化、人性化的優質服務,尤其是大數據思維指導下的服務。

培養社會治理專門人才。一方面,要對現有的社會治理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大數據知識、思維。特別是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培訓,充分認識到大數據思維是領導干部做好社會治理工作的基本功。這就要求領導干部自覺提高有效利用大數據的意識和本領,善於獲取數據、分析數據、運用數據,用全新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推動社會治理科學化、智能化、專業化。克服工作中的經驗主義、實用主義和慣性思維、機械思維。另一方面,要在高校的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統計學、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人才培養中,與社會工作專業相結合培養復合型人才,主動開展跨學科大數據復合型人才培養。注重推動政府、行業、高校協同育人,培養創新型、應用型大數據人才。另外,吸引國內外大數據人才以全職、兼職或志願者形式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去。

總之,運用大數據思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可以增強工作的科學性和行動的及時性,更好地解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但是,大數據的運用也會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網絡空間治理等方面帶來相應的風險和挑戰,甚至負面影響,需要高度關注。因此,加強和完善數據權屬、隱私保護、數據安全、數據共享等的法律法規建設,防范和化解風險。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研究》(2020MYB04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安徽師范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后,主要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等。)

來源:江淮時報

(責編:吳西露、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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