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委原副書記周善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年11月26日07:07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
 

  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淮南市委原副書記周善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善武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或影響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收受他人財物。

  周善武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念信念動搖,初心使命缺失,紀法意識淡漠,親情觀念錯位,辜負組織信任和多年培養,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鑒於周善武能夠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周善武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周善武簡歷

  周善武,男,漢族,1969年8月生,安徽肥東人,大學本科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3年11月任合肥市廬陽區委副書記、副區長,2006年6月任廬陽區委常委、副區長,2007年1月任廬陽區委副書記、區長,2009年7月任合肥市包河區委書記,2010年1月任包河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011年9月任合肥市委常委、包河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011年12月任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長,2016年7月任馬鞍山市委常委、副市長,2019年2月任淮南市委副書記。2020年6月被免去淮南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系淮南市第十六屆人大代表,2020年8月辭去市人大代表職務。

(責編:關飛、常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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