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佔地大建公園,別讓“民生工程”傷害民生

與歸

2020年10月21日09:00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近日,自然資源部對外通報,挂牌督辦11起土地違法案件。其中,江蘇省揚州市公園違法佔地是案例之一。通報披露:2014年7月以來,揚州市未經批准擅自陸續佔地60.54公頃(908.02畝)建設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等13個公園,其中耕地43.63公頃(654.47畝)。

900余畝,這不是一個小數目。更何況,這當中還有600多畝是耕地。就在今年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剛剛印發《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明確提出,嚴禁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等。揚州多達13個公園都出現了“擅自佔地”的問題,這問題和被佔用土地的面積一樣大。

對此,揚州市委宣傳部回復稱,目前已經組織拆除了多個涉事公園中近50畝違法佔地建設的建(構)筑物,對植樹綠化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部分樹木,進行了移植,並對移植后的土地進行了復墾、恢復耕作條件。這一建一拆之間,浪費了多少人力物力,誰該對此負責,都應有后續的回應。

值得一提的是,回復中還提到,揚州建設公園的初衷是進行環境綜合整治,有著迫切的民生訴求。但問題是,哪怕初衷是好的,如果手段不正當,甚至違了法,同樣無法最終抵達初衷。既然是為了民生,又佔用居民耕地,這種以傷害民眾利益的方式來滿足民眾訴求的做法,顯然自相矛盾,過於荒誕。

公園和綠化,是一座城市的衣服,它們不僅展示著市容市貌,同時也是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感的一部分。揚州當地能在這方面做優化和提升,當然是一件好事。但如此冒進地施行一項缺乏通盤考慮和科學規劃的大建行動,卻並不是一件好事,不僅於民不利,於城市的長遠發展也是不利的。

一座城市的理性發展,必然是一個長期的、綜合的、呈現出生長性特點的過程。科學的規劃建設,必然要顧及到方方面面,商業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農耕地等等,都需要做好平衡。如果一味以公園為特色,大建特建,是否造成了其他方面的短板?這同樣是需要回答的問題。

另外,揚州在打造公園城市的過程中,還暴露出一個典型問題:違法推進,先后佔用未經批准的耕地、導致部分村民無法入保、佔用水源地、佔用農科所的實驗空間等。這些顯然是和依法行政的理念背道而馳的。暫且不說如此大規模突擊建設公園的利弊,單是少了合法性這一條,就是對當地行政部門施政形象的折損。

當所謂的民生工程傷害了民生本身時,這就難免讓人懷疑,最初的那個目的是不是變味了,是不是在具體的執行中,讓政績和面子悄悄取代了民生。沒有一種漂亮的政績,是可以通過違法的手段實現的﹔也沒有一座美麗的公園,是可以通過侵佔土地打造的。

一座城市當然可以有自己的特色,可以和別的城市不一樣,這也是在千篇一律的城市面貌中值得努力的方向。但是特色的前提,必然是科學,是符合當地的實際利益,貼近當地民眾的現實需求。從這一點來說,不僅揚州當地的決策者和政策執行者需要反思,所有正在成長中的城市都應以此為戒。(與歸)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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