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碰瓷”犯罪,“兩高一部”出重拳

2020年10月16日13:4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全面加強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人民群眾之所以對“碰瓷”深惡痛絕,是因為行為人通過故意制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一些受害人稀裡糊涂被坑,另一些人“被打掉牙隻能往肚子裡咽”。“無妄之災”令受害人面臨經濟和財產損失,故意制造的事故更可能對人身安全構成巨大威脅。“碰瓷”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極大傷害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更需高壓震懾以儆效尤。

  但也要指出,“碰瓷”貓膩多種多樣,為定性帶來難度,犯罪嫌疑人試圖以“民事糾紛”作掩護,給地方執法機關准確適用法律制造干擾。這些問題必然會得到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

  兩高一部聯合發文,“重拳”砸向“碰瓷”。首先站在法律角度,對“碰瓷”做出明確界定,明確屬於違法犯罪,“碰瓷”不再處於“灰色地帶”,擊碎犯罪分子的脫罪幻想。

  針對“碰瓷”花樣繁多,“意見”逐一明確犯罪性質,依法分別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等定罪懲處。統一司法尺度,將使各地各級司法機關有章可循,能夠更准確地適用法律,避免“同案不同判”。

  “意見”更強調,三人以上較為固定的“碰瓷”犯罪組織,應當認定為犯罪集團﹔符合黑惡勢力認定標准的,應當按照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或者惡勢力犯罪集團偵查、起訴、審判。重視並嚴懲“碰瓷”犯罪集團,嚴打黑惡勢力,是在堅決鏟除威脅社會的“毒瘤”,更是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選擇。

  同時,“意見”進一步理順了辦案流程,有利於公檢法機關協同配合,促進案件辦理順暢高效。對地方執法機關而言,應當努力提高處置“碰瓷”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及時開展調查處置、批捕、起訴、審判工作,全面考慮犯罪的主觀惡性、嚴重程度、社會危害性等,依法定罪量刑,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罪罰相稱、禁得住社會考量的判決。

  全面依法治國,要讓司法正義以看得見的形式彰顯,在一樁樁案件判決中切實體現。司法為民,執法為民,就是要為人民的合法權益撐腰,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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