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論文與學位脫鉤是理性糾偏

2020年08月07日08:25  來源:北京青年報
 

8月3日,中國傳媒大學召開研究生教育會議,全面拉開了該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幕。此次改革中,中傳在規范博士生和學碩生科研訓練、專碩生實踐訓練等方面,設置多元化學術評價指標體系,取消碩士生發表學術論文與學位資格挂鉤的陳規。

我國《學位條例》規定,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相應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由此可見,法律對於研究生隻有學位論文要求,並未規定必須發表論文。2008年,教育部在官網回答網友提問時就曾公開表示,“一些學校和學科要求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時,必須發表若干篇論文、必須是第一作者等做法,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從未對此做過統一規定。”

但迄今為止,仍有不少高校將發表論文與頒發學位挂鉤,有的甚至要求必須在核心期刊發表,對於論文數量也有要求。其初衷固然是為了督促大學生認真學習,培養科研能力,但也不排除一些高校將發表論文作為“顯績”體現人才培養質量的考慮。再者,如何衡量研究生學術水平,也是一個技術活。在有的高校看來,與其勞心費神制定各種評價指標,不如依據發表論文數量更簡單直接。

以論文論英雄的不合理之處是顯而易見的。首先,研究生的科研方向不同,基礎學科的研究生主要是科學實驗訓練,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生則側重社會實踐和社會調查,工程技術類及應用性較強學科的研究生應加強實際工作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的訓練。不管學科的各自特點,一刀切地以發表論文來檢驗水平,無疑有欠妥當。

再者,從操作層面來看,要求人人發表論文並不現實。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在學研究生286.37萬人,畢業研究生63.97萬人。發表論文和學位資格挂鉤的規定,使得學術期刊版面供不應求的矛盾日益凸顯。於是,各種“審稿費”、“版面費”、“加急費”、“中介費”等潛規則應運而生。這不僅增加了大學生的經濟負擔,而且滋生了學術腐敗。前些年有媒體曝光,一些正規學術期刊將此作為生存之道,擅自利用同一刊號出版不同版本的“鴛鴦刊”,一年版面費收入達600多萬元。以至於出現,有的高校同班同學發表論文的雜志刊號刊名期數相同,內容卻完全不同的咄咄怪事。

在這一背景下,中國傳媒大學取消碩士生發表學術論文與學位資格挂鉤的陳規,無疑是一種理性糾偏。在脫鉤的同時,該校對於學碩生科研訓練、專碩生實踐訓練分別予以規范,“要求學碩生參加論文寫作訓練計劃,提升論文寫作能力,鼓勵學術發表。要求專碩生在學期間參與實踐基地活動、校企合作課題、專業創作項目和創新創業項目等,提升專業實踐能力。”這樣一來,研究生培養更具有針對性,不僅導師教育可以量體裁衣,學生學習也能有的放矢。

無獨有偶,近年來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高校也紛紛出台新規,發表論文數量不再作為申請博士學位的限制性條件。克服學術評價唯論文論傾向,探索多元化的學術創新成果評價體系,有助於激勵研究生把更多時間精力用於科研和實踐,“不拘一格降人才”。

(責編:黃艷、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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