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應急救助制度是一份“六保保險”

李英鋒

2020年07月31日08:27  來源:北京青年報
 

    《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訂草案)》(簡稱《條例》)日前提交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條例》提出,對中小企業引進和培養技術創新、創業管理、高技能等人才提供資金、落戶、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支持,建立中小企業應急救助制度,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產業安全等突發事件,且對中小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時,政府部門應當給予稅費減免、房租減免補貼等專項政策扶持。

  北京市擬建立中小企業應急救助制度,給眾多中小企業帶來了福音。這一制度彰顯了對中小企業的重視,是對中小企業發展保障機制的進一步創新完善,是對中小企業的加碼支持和兜底保障,有助於中小企業增強應對突發事件、抵御風險的能力,增強克服困難的信心和底氣,給中小企業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是經濟運行體系中的毛細血管,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力量,也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中小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中小企業的發展關乎保市場主體、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等,穩住中小企業,就是穩住經濟的“半壁江山”,就夯實了“六保”的基礎。

  中小企業抵御各類風險的能力較差,一次自然災害的侵襲、一次安全生產事故、一次資金回流受阻或受到疫情影響等,都可能讓一些中小企業遭遇嚴重損失,甚至陷入困境一蹶不振。近年來,各地政府以及金融單位、央企等等一直在強化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出台了不少政策,採取了不少措施,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這些支持又進一步擴面提級,取得了積極的效果。同時應當看到,一些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局限於部門性、行業性政策,而且有的是臨時性措施,統籌性不強,層級效力很低,支持扶持效果有限。

  此次北京市擬以地方法規的高規格形式建立中小企業應急救助制度,有望確保制度的權威性、規范性、穩定性。這一制度既是政策措施,也是剛性的地方法規,對應的是政府部門、有關單位的法定救助職責以及中小企業的法定受助權利。

  根據《條例》,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產業安全等突發事件,且對中小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的,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給予稅費減免、研發補助、房租減免補貼、就業保障、融資支持、政府採購等專項政策扶持。北京市擬建立的中小企業應急救助制度,明確了應急救助的情形、主體、重點和路徑,形成了救助責任的閉環,還能有效整合救助資源,統籌協調救助力量,提升救助效率,奠定了長效運行的基礎。

  中小企業應急救助制度是一份“六保保險”,受益者既有中小企業,也有關聯的勞動者、產業鏈供應鏈,甚至還有整個市場環境、經濟社會秩序。本質上,立法專項建立中小企業應急救助制度,是優化營商環境、發展環境的法律創新,對支持中小企業長遠健康發展,保障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轉大有裨益。

(責編:黃艷、關飛)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