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姚衛東一審獲刑10年零9個月

2020年07月30日07:38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
 

  7月29日上午,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姚衛東受賄、貪污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零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472.85萬元依法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姚衛東利用其擔任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法規審計部主任、總法律顧問、副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03.70萬元。2010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姚衛東利用其擔任省投資集團法規審計部主任、總法律顧問、兼任省投資集團出資企業深圳同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董事長、蕪湖同安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合肥同安創業投資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之便,以報銷虛假發票等方式,侵吞省投資集團參與出資的上述三家公司、企業公款共計人民幣69.1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姚衛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03.7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侵吞公款人民幣69.1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姚衛東犯數罪,依法應予並罰。姚衛東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退繳全部違法所得。綜合以上情節,淮北中院作出上述判決。姚衛東當庭表示認罪,不提出上訴。(陳多潤 通訊員 閆兆)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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