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漁,為何還有禁而不止的現象(來信調查)

本報記者 金正波 田豆豆 王偉健 田先進 范昊天

2020年06月29日07: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去年初,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方案》明確要求,“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民退捕,率先實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水域的漁民退捕,暫定實行10年禁捕”。

時至今日,十年長江“禁漁令”實施已有半年。近日,多位讀者向本報反映,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情況依然存在。“禁漁令”執行情況如何?護漁執法還存在哪些短板?形成全時空監管格局還需要做哪些工作?近日,記者在安徽、湖北、江蘇等地進行了調查。

禁令之下,依然有人鋌而走險,非法捕撈野生江鮮

“我自小在江邊長大,長江沿岸還有一部分人在進行非法捕撈。”6月20日上午,記者走訪安徽某市一家大型農貿市場時,一名魚販告訴記者,偷捕活動常常在夜間進行,私下售賣,隱蔽性強,不易被漁政部門發現。

當記者詢問哪兒可以買到刀魚時,另外一名魚販給了記者一個外地商販的電話。隨即,記者撥通電話,與對方取得了聯系。在電話中,這個外地商販告訴記者,長江目前已禁漁,偷捕刀魚違法,並且不讓記者提“江鮮”二字,顯得很謹慎。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商販通過微信告知記者,可以安排江邊漁民捕撈。如果想要購買,第二天早上9點,就可從某沿江城市運來。但是現在隻有小刀魚,1.5兩以下,每斤為幾百元。據介紹,在清明節前后,刀魚價格更高,3.5兩左右的,能賣到幾千元錢一斤。

記者調查發現,禁令之下,雖然各地加大了打擊力度,但非法捕撈野生江魚的現象依然時有發生。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5月底,今年全省共查獲違法違規案件125起、175人,清理取締各類違禁漁具1600多件。

5月23日早晨,記者隨民警在江蘇鎮江市丹徒區江心洲江邊巡查時,遇到村民小組長陳老伯。在陳老伯的帶領下,在一個不起眼的小水灣處,民警起獲了一張地籠網。地籠網以鐵絲或竹片為骨架,用窗紗做成細長紗筒,魚蝦一旦游進地籠,不論大小都很難逃出。

5月12日晚,湖北武漢市農業綜合執法督察總隊聯合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長江武漢段水域查獲一起自捕自銷江魚違法案件。現場查獲涉案嫌疑人員兩名,快艇一艘,高壓電瓶及電捕設備一套,漁獲物7.85千克。據介紹,嫌疑人經營一家江魚酒店,漁獲物中部分用作酒店自銷,部分賣到了集貿市場。

“根據執法查處的情況分析,全市餐飲酒店仍存在少數自捕自銷野生江魚牟利的情況。”湖北武漢市農業綜合執法督察總隊總隊長王文高介紹,禁漁令的頒布對於長江漁業資源的保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於少數人的消費習慣,非法捕撈野生江魚有利可圖,一些人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

出現商船船員利用小艇捕撈、生產性垂釣等新情況

“5月1日傍晚,我和朋友看到江上有人劃船,定睛一看,竟在非法電魚!”5月9日下午,在長江航運公安局蕪湖分局和縣派出所,舉報人邢先生回憶道:“我們勸說兩名電魚人立即停止非法捕撈,他們不但不當回事兒,還沖上前來謾罵我們。”

“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絕不姑息!目前,已經抓捕了兩名犯罪嫌疑人,並繳獲了電魚船和電魚設備等工具。”安徽馬鞍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夏德軍說,馬鞍山市自2019年7月1日起對長江干流和5條重要通江支流與石臼湖實施長達11年半的全面禁捕。“不管捕獲物數量多少,但凡在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我們都要堅決查處。”

“這些偷捕行為主要集中在晚上,甚至是凌晨,給巡查、執法帶來了很大困難。”夏德軍表示,夜間非法捕魚,一旦被漁政執法人員發現,不法分子會想盡辦法逃逸。執法艇相對於偷捕者的小艇來說,噸位較大,一旦強行靠近,容易造成翻船事故,漁政執法人員和偷捕者的人身安全都難以得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監管過程中,尤其是今年以來,還發現非法捕撈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手段。夏德軍說,一些商船、運輸船停靠在指定水域后,船員會在空閑時間,利用船上攜帶的小艇,從事非法捕撈。安徽蕪湖市農業農村局總農藝師廖曉紅說,還有一些沿岸居民把自家的農用船當做漁船,甚至用塑料盆加馬達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撈。

記者從安徽安慶市有關部門了解到,安慶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后,漁業資源恢復明顯。但隨之而來的是,娛樂性垂釣迅速演變為群體生產性垂釣,對天然漁業資源造成較大影響。令人擔憂的是,目前針對使用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爆炸多鉤等生產性垂釣行為並沒有相關處罰條款。

此外,非法捕撈的群體構成日趨復雜。中國海監江蘇省總隊漁政執法處處長陳建榮說,從查處的涉漁案件看,專業漁民違法捕撈案件佔比少了,反而一些原先並非漁民的人在利益驅動下開始偷捕,且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手段隱蔽。一些社會閑散人員也常常使用簡易捕魚裝置冒險偷捕,隨機性、機動性、分散性較大。

水域點多面廣,執法面臨新挑戰,人手少、裝備不足等問題凸顯

讓長江休養生息,十年“禁漁令”實施,這對漁政執法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由此暴露出的一些工作短板值得重視。記者採訪了多地漁政執法部門,執法力量薄弱、裝備不足是普遍問題。

“蕪湖市漁業漁政管理中心,既要負責漁政管理,也要負責漁業生產,一共隻有10個在編人員,真正在漁政管理上的連一半都沒有。”廖曉紅舉例說,長江在無為市境內共有50多公裡,但是無為市負責漁政管理的隻有四五個人。以前是階段性禁捕,現在對重點水域設定長達十年的禁捕期,需要常態化監管,人手捉襟見肘。

漁政部門力量相對薄弱,在其他沿江地市也有類似情況。夏德軍介紹,馬鞍山市漁政執法崗位,一共有10個編制,但目前隻有2人,下面的區縣編制更少,負責的水域點多面廣,包括長江干流和通江支流等禁捕工作,力量更顯不足。

缺少執法裝備也是個問題。廖曉紅介紹,不少縣區沒有專屬執法艇。很多時候,他們在進行漁政執法行動時,要聯合長江航運公安局等部門,借用他們的裝備。另外,現在偷捕漁船大多體積較小、吃水淺,傳統執法艇噸位大、吃水深,不易靠近漁船。所以配備體積較小、方便操作的快艇對於強化漁政執法工作來說非常必要。

王文高說,非法捕撈案發地大多在偏遠鄉村、通江支流、交界水域。這些地區往往江面水流復雜,又處於執法管屬交界地帶。如果執法人員不足、裝備不夠,很難有效監管。

針對漁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困難,一些地方積極動員群眾護漁。江蘇揚州市江豚保護協會志願者陳宜林從事長江保護已經10年。陳宜林說:“我們有兩條船,會不定期沿江巡護。發現有偷捕的人,會立即通知漁政部門查處。”

對此,湖北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負責人也建議全面推行群管群護機制。湖北省長江流域沿江、沿湖有禁捕執法監管任務的縣(市、區),需要合理配置執法力量,提升行政執法的專業性。同時,結合禁捕執法實際,加強漁政執法碼頭、重點水域遠程監控、執法無人機、漁政船艇等裝備和能力建設,形成與保護管理任務相適應的監管能力。

加強部門合作、地域聯動,形成禁漁合力,實現常態化監管

長江禁漁,不能單單依靠漁政部門。湖北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長江禁漁存在很多共性的難題。比如,漁民上岸后的安置問題,一些漁民面臨生活困難﹔偷偷捕魚的利益誘惑大,執法力量不足﹔從捕、運、銷到餐桌,非法捕撈已形成地下產業鏈。因此,禁漁是一項系統工程,需多措並舉,加強部門合作、地域聯動,形成禁漁合力。

一名來自湖北漢川市城隍鎮的漁民李師傅告訴記者,他家幾代人都在長江和漢江上以捕魚為生。去年12月,按照禁漁令的規定,漁政部門收了他的船和捕撈証,雖然補償了8萬元,但是對於他們一家未來的生活出路來說,是遠遠不夠的。

“我父親60多歲了,不可能再出去打工。我是小學學歷,也隻能在附近打打零工補貼家用,收入不穩定,一個月能賺個兩三千就不錯了。”李師傅說,他們村像他這樣的漁民還有幾十戶,大部分都是五六十歲的人,上岸之后自謀生路非常困難。這些人除了捕魚沒有別的手藝,難免有人會偷偷干起“老營生”。

長江禁漁,不僅要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更要做好上岸后的漁民安置工作。位於安慶市大觀區的安慶漁港,曾經是安慶市境內漁船停靠數量最多的地方。如今,映入眼帘的隻有一艘艘行駛在“黃金水道”中的貨運商船,數條漁船聚在江面一起打魚的場景一去不復返。

安慶市大觀區漁政站站長何廣勝說,根據國家政策對退捕漁民進行補償,破解漁船有接近7萬元的補貼,退漁轉產補貼3.4萬元,網具回收補貼2萬元。同時,還有8萬元補貼是以“生活困難補助”的形式分10年發放,每年8000元。當然,現有政策確應不斷完善,因為漁民就業、生活狀況是動態變化的。今后可以探索建立聯系人幫扶制度,及時掌握困難家庭情況,精准幫扶。

隨著長江大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漁業管理和漁政執法內容多、任務重、要求高,對完善相關漁業法律法規,提高漁政執法人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陳建榮建議,推動“由捕轉護”的執法監管模式,吸納長江退漁上岸漁民轉產就業,加入長江護漁隊伍。同時,加強與公安、海事、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聯動,對違法捕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打擊長江非法捕撈行為,努力構建長江禁捕管理長效機制。

版式設計:張芳曼

有禁令,就要抓落實(編后)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 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也是維護我國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長期以來,受水域污染、過度捕撈等影響,長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化,生物多樣性指數持續下降,漁業資源嚴重衰退。資源越捕越少,生態越捕越糟,漁民越捕越窮。十年禁漁,留出更多空間和時間,讓長江休養生息,為子孫謀利造福,勢在必行。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禁令之下,偷捕未止,仍然有人非法捕撈、私下兜售野生“江鮮”。這反映了一些地方在貫徹禁令的過程中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扎實的情況。長江禁漁是一項系統工程,從捕撈、運輸、銷售、餐飲的全鏈條監管,到實現漁民退捕上岸、轉崗就業,每個環節都要跟得上、做到位。如何健全執法合作機制,提升執法能力?如何強化省際協作,實現全時空監管?如何強化全民生態意識,發揮沿江群眾護漁作用?如何切實解決上岸漁民的生產生活困難?這些都要下一番繡花功夫,必須考慮得周全一點,把針腳縫密一點、壓實一些。

為全局計,為子孫謀,一定要把“禁漁令”落到實處。沿江每一個地區,每一個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充分認識到長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性和復雜性,扎實工作,為落實長江大保護、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29日 07 版)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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