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巧調解 “解封”歸來即履行

2020年04月08日20:20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人民網合肥4月8日電(記者 苗子健)“我回來了,調解款已轉!”4月8日,12時01分,剛從武漢歸來的當事人聶某將一張轉賬截圖發送至合肥知識產權法院法官的手機上。

“調解款已收到,請求立即撤回起訴”。

隨著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一起因疫情影響歷時3個月的侵害商標權案件在合肥知產法庭法官的積極調解下得到了妥善化解。

1月3日,一起普通的侵害商標權二審案件在合肥知識產權法庭立案。訴前調解時,戶籍地在合肥的上訴人、一審被告人聶某與住所地在濟南的被上訴人、一審原告針鋒相對無法達成和解,法庭依法向雙方送達開庭傳票,擬於春節后開庭。

孰料,疫情倏然而至,令人猝不及防。合肥知識產權法庭2月返崗后,立即聯系近期開庭的當事人通知暫緩開庭,並逐案摸排案件當事人情況。

當承辦法官與聶某聯系時,他顯得格外焦慮。原來,他春節回到了武漢姐姐家過年,至收到法院改期開庭的通知時,他尚未出過姐姐家的小區。

聶某表示,自己為案件准備的二審新証據尚存放在合肥家中,如遠程開庭,自己將非常被動,請求法院延期審理。從疫情大局和個案實際考量,也為緩解聶某封城之困下的焦慮,法官在核實了聶某反映的情況后,同意其不予遠程開庭的請求。

考慮到雙方爭議金額不大,法官及時將情況反饋給被上訴人——濟南某公司,再次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濟南某公司聽聞后,原本一直拒絕調解的態度發生了變化,表示面對疫情,大家都不容易,並提出了可行的調解方案。

法官反饋給聶某后,聶某亦有所觸動,表示疫情之下能夠快速處理效果更好。在法官多輪的電話溝通中,雙方基本達成和解協議。

但武漢“封城”后,聶某既無法郵寄協議,也無法簽署調解協議。對於濟南某公司直接履行調解款項的建議,聶某也頗為難,表示出門時未攜帶足夠款項,能否回合肥后立即履行。濟南某公司表示了充分理解,並願意等待。

4月8日,從“解封”后的武漢趕回合肥的聶某第一時間給付了調解款。至此,疫情下千千萬萬案件中的一件,在各方的理解和包容下,及時妥善的處理好。

(責編:吳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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